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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河南府志(郡)简介

发布时间:2022-10-04 点击数:1094
【元】河南志
(清)缪荃孙、徐松辑, 清宣统二年(1910)刻本,四卷。
查“河南”之名,唐、宋以前为县为郡,至明设河南布政司,始为省区称号。此书内容仅为成周以来洛阳之城附、宫殿、古迹而已,范围甚狭,不出今洛阳市区。
缪荃孙(1844—1919)字炎之,号艺风,江苏江阴县人,光绪二年(1876)进士,近代藏书家,校勘学者。其题此书曰:游京师厂肆“一日见《河南志》抄本一巨帙,用《全唐文》格纸,封面题《河南志》,识是徐星伯先生手笔。城池、宫阙,自周至唐悉具,知是宋次道《河南志》之首册而徐星伯先生修《全唐文》时所录者。”文中所提之徐星伯即徐松(1781—1848),清直隶大兴县(今属北京市)人,嘉庆十年(1805)进士,长于地理学,著有《新疆志略》、《唐两京城坊考》等书。宋次道即宋敏求(1019—1079),北宋赵州平棘(县名,明代并入赵州)人,进士,精于史地之学,著有《长安志》、《河南志》等书,后书佚。官至龙图阁直学士。
此书八卷八目如下:卷一京城门坊街隅古迹;卷二成周城阙、宫殿古迹,后汉城阙、宫殿古迹,晋城阙、宫殿古迹;卷三后魏城阙古迹,隋城阙古迹;卷四唐城阙古迹,宋城阙古迹。
清沈受(1798—1840)论此书曰:“……《河南志》久佚,独借此志而隋唐东都制度,犹可考见其全,其当宝贵何如也!”(《吴兴丛书•落帆楼文集•与徐星伯中书论河南志书》)沈系所谓“隋唐东都制度”即此数代城阈、宫殿建筑之规格,此诚可贵,但此书之价值还可指出如下数点:第一,此中保存不少可供参考的历史资料,如言后魏商人之豪华,“……有刘宝者最富,州郡都会之处皆宜一宅,宅各养马十匹。宅宇逾制,服饰拟于侯王。”(卷三)后魏定都洛阳后,孝文帝在政治和经济上都采取了较为开明的改革政策;在商业上扩大在中国境内,以至和国外的往来,贸易日趋繁荣。又如言隋大业元年(605)筑罗郭城,役“兵夫七十万”,“其内诸殿及墙院又役十余万人”,“其木工、瓦工、金工、石工又十余万人”(卷三)。杨广之劳民伤财如此;其转瞬覆亡为理所当然。第二,此中保存不少佚书中的资料。如《河南郡图经》,晋陆机、华延隽等人的《洛阳记》,唐韦述的《东京记》等佚书,均可借此而略窥其中的片断内容。第三,此书还给后代的方志开辟一条溪径,名曰“建置”,这是明清各类方志中不可缺少的内容。另有不少专著也主要走这条路子,如明李廉的《汴京遗迹志》,清周城的《宋东京考》等书皆是。
此书是否如缪荃孙所言,为宋敏求《河南志》之首册?似可商榷。宋书入状,仅可从司马光所作之《序》(见《司马温公文集》六十六卷)略知其大旨。而此《河南志》多有元代资料,可知绝非宋书原文。沈受曰:“是书实出元人之手,而宫殿坊市,则直录宋敏求之书,间加改窜。”(同上《落帆楼文集》)据上所引资料,“实出元人之手”一句,自无问题,余亦臆断耳!在是书卷首尚有图纸五幅:曰东汉东都城图、魏金塔城图、后魏洛阳宫城图、西晋洛阳京城图、宋西京城图。阮元曰:前四图”……非后人所能造,必唐以前人旧书之遗迹也。”亦臆测之词。第五图则为谬荃孙所塞入,更不知所由来。
此书为今仅存之河南古方志,辛经缪氏整理、校订、雕板问世,保存文献,功不可没。此书除《藕香零拾丛刊》本外,尚有《永乐大典》辑本,灵岩山馆本,抄校本、抄本等。
【弘治】河南郡志
(明)弘治十二年(1499)刻本  四十二卷。
陈宣修,乔缙纂。宣字文德,浙江平阳人,成化十七年(1481)进土,授工部主事,因治水有功升刑部郎中;后因连坐谪夷陵州(今湖北宜昌市一带),因推行汉化,治理出色,于弘治九年(1496)来任知府,最后官至云南参政。缙字廷仪,洛阳人,成化八年(1472)进士,初授都水司主事,累迁兵部员外郎,弘治四年(1491)出补四川布政司参政,年七十二卒。
此书为现存最早的河南府志,亦是现存全部河南志书中最早的志书之一。流传至今,国内仅三家有书,皆为残本:北京图书馆与南京地理所仅有中间及最后几卷,惟湖南省图书馆存有卷首(1—3卷),据《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载,日本国会图书馆和尊经阁文库藏有全帙,惜目前国内尚未见复制件。现据湖南藏本简介如下:
据陈宣序云:“(旧志)间文粗迹,小得大遗,不足以尽中州之胜”,遂以修志为己任。翌年开馆延士纂辑,“聚书数万卷(其中向伊王府借书数千),勤心努目,搜罗采剔,继以车岁。繁者删之,略者详之,妄者去之,实堵取之。山川地理谛于舆地之图,因革都会例以《春秋》之法,宦绩拔其尤,人物表其正,诗文选其长;书成,三倍于旧志,凡四十二卷,册分为十有二”。
本书前有伊府宗藩天全于序、陈宣序,凡例二十六则,目录。正文前首为洛阳城图、境图各一幅,目录为:卷一封域,建置沿革,建都附;卷二郡名,分野,形胜,风俗,边维,城隍;卷三山;卷四川,土产;卷五藩封;卷六官治,兵卫,学校,坛民;卷七调庙,户口,田赋,农桑,土贡,置邮,坊表;卷八关隘,乱津梁,寺观;卷九陵墓;卷十、十一宦迹;十二宦迹,游寓;卷十三至十八人物;卷十九序,记;卷二十至二十二记;卷二十三至二十四碑;卷二十五传;卷二十六诏,诰,敕;卷二十七状,辨,说,书,启,文,语;卷二十八赞,颂,铭,跋;卷二十九至三十墓志铭;卷三十一祭文;卷三十二赋;卷三十三田,行,辞,篇,引,吟,谣,曲;卷三十四至三十七诗,律,绝;卷三十八灾祥;卷三十九至四十故迹;卷四十一故实;卷四十二杂志。每卷均有“东嘉陈宣监修,洛阳乔结编集,古股崔誉、东部厉仲彰同校”字样。
据此残卷内容看,各目均以先府后属县的顺序载述,每一目前皆有小序为引。
本书编排体例颇有独到之处。如志家言建置总是先沿革后疆域,几成为修志常例,而此志则认为:必有疆域,然后建都为邑,因革命名据此以定,故以封疆置于沿革之前。此种见解与做法体现出了一种“重今”的精神。一地之书,首当明确当时的边界区域,然后据以追述历史的、自然的、人文的各种形态。但一般志书,直至整个清代的志书,却轻重倒置,总是先叙历史沿革,最后才明白指出当时的具体区域。这种“重古轻今”的作法是中国修志的传统,直到民国后才有所改变。本书作者在四、五百年前即能认识及此,实在是十分可贵的。
本书还注意到突出本地特点,如《凡例》云:“故迹、故实,古今志家曾未有及,河南历朝都会,迹实汇繁,不胜记载,特取其迹之著与失事之实云”;“建都图,以洛阳为古都会之地,故表异之”。因地因事而制宜的作法甚合志体。
其它如:“祠庙、楼台、亭馆、池园,据今所有书之,久废不存者移入古迹下”;“陵墓自旧志外考见诸书,增入者各有细注”;“郡名皆考见诸书书之,其他泛称无据者不收”;“八景诗甚不近古,且有接砌之弊,故削之不载”等等,亦有见地。“户口、田赋随时增减,不能俱载,只书原额及弘治五年(1492)新造版籍者”,此种裁取与志书“重今”精神是一致的。
本书虽是残本,但其《凡例》俱存,共二十六则,明确而具体,使我们从中可了解明代中叶志书撰修的原则和旨意。同时在对如何撰修地方志书这一问题上,对我们也有一定的启示。
此书首见《晁氏宝文堂书目》著录,虽仅注“河南郡志”四字,考其时间,应为此书无疑。后书目之作相继著录,而愈演愈乱:《内阁藏书目录》著录云“十二册,弘治乙未(应为己未,即弘治十二年)郡守陈宣。”《千顷堂书目》于著录此书后,又著录“乔缙河南郡志四十二卷”一种,而《明史·艺文志》却仅著录“乔缙河南郡志”一种。其它如《澹生堂藏书目》、《脉望馆书目》亦皆著录,无撰人、年代,题曰“河南府志”,考此等书目之编纂时间,亦应为此书无疑。
【顺治】河南府志
(清)顺治十八年(1661)刻 康熙二年(1663)刊本, 二十七卷
朱明魁修,何柏如纂。明魁字灿煌,辽东义州(今辽宁省义县)人,贡士,顺治十六年(1659)来任知府。柏如,本府人,顺治十六年进士。
此书是清代纂修的第一部河南府志。朱明魁奉贾汉复修志檄文,遂请何柏如与本地学人藩景星,贾承惠,姬用中,董正五人“秉笔考订,因旧编加新氛繁者删之,略者增之,蚀者完之”,乃成此编。
书凡二十七卷。前有孟津人陕西左布政使陈护序、朱明魁本府推官黄缓、郡人董笃行、傅景星、张精各一序。目录为:卷一凡例,修志姓氏,图考(二十四幅);卷二建置沿革;卷三星野(附祥异);卷四疆域(附保里),土产;卷五山川(附关津、桥梁、形胜、水利);卷六风俗;卷七城池(附武备入卷八公署);卷九帝王(附后妃);卷十封建(附王官、增窃);卷十一田贼;卷十二学校;卷十三职官;卷十四名宦;卷十五科贡(附荐辟封赠、荫袭、武科);卷十六人物(附乡贤);卷十七孝义(附志节),列女(补遗);卷十八挪巳;卷十九游寓(附隐逸);卷二十仙释(附寺、观、庙、方技);卷二十一古迹(附建坊):卷二十二陵墓;卷二十三至二十六艺文;卷二十七杂记。书后有何柏如跋文。
本志与《顺治河南通志》体例相仿,诸目平列,不以纲统一只将部分细目附于有关目后。全书正、附目共约五十,艺文中各以文体标目,不计在内。当时河南府辖一州十三县,各目基本以先府后州县的顺序编排,分别载述,十分清晰。其中个别目另有变通,如土产目,本书的作法是“府属虽州县远近不同,所出大抵不相远也。按地细开,重复厌观,兹总列大同者于此,至各地有特出者,有偏饶者,详开于后”。有综合,有重点,详略适宜,简明扼要。洛阳为九朝故都,在明代又是王室宗藩重要封域,所属如巩县、登封等亦为上古帝王所居。故本书特立帝王、封建二目,分别载记,突出了地方特点。
各目所载资料较丰富。如山川目注重矿产资源,无论古今,凡有之均予注明。田赋目,当时“起价则例俱未画一,今仍照邑志誊录,不敢一字移易”,保留了原始资料。惟户口的记载多有参差,或载明洪武以来历次较大的清查数额,或只有“旧额”与“见在”两项记载,或根本无记载,资料较为残缺。但田赋、驿站、所站等资料则较全。其它如新安,偃师,巩县,登封四县所记盐课的资料亦较详。卢氏县专有银洞一细目,所叙共十五处,惜甚简略,只见地点与距县城的里数,而不见其它。灾异目将明末农民起义军在洛阳的活动,记载得十分详尽,时近事真,是非常珍贵的资料。杂志目更有特点,洛阳地灵人杰,有关异闻趣事、各色人物、诸种风俗等丰富多彩,自古以来不绝于书。此目有纪疑,专考证史、地沿革;纪才,有洛中七友、三世宰相等;纪年,专载长寿老人;纪言,汇辑名人警句;纪事,叙汉至唐代各朝重大史事;另有纪富,纪异等。纪会益加别致,自晋金谷会、唐香山会、宋耆英会,以迄明代以来的八耆会、敦谊会、澹逸会、同年会、惇谊会、初服会、崇雅会等,无所不载,反映了各阶层人民尤其是文人学士们的社会联结组织形式,颇有价值。
本书缺陷亦很多。如职官目,于历代职官均不载任职年月。古迹搜集面很广,从古城、废县到楼、台、亭、阁等共分53个细目,可谓淹博。遗憾的是,大多数只载名称,至于具体地点、形制、规模、存废等,一概不见记载。于艺文目,采取文集的形式,辑汇了一部分文章和诗赋等,而于有关本地人的著作则不予收集,十分丰富的书籍文献全部失载,实是一大缺陷。虽然如此,由于整个顺治时期河南省所修的志书均较简陋草率,此志书仍算较好的一种。
关于本书的刊本,《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载为“顺治十八年(1661)刻,康熙增刻本。”据本志书所载,时间最晚的是康熙二年(1663)河南分守道翁长津序,其序中并无增刻情况的叙述和介绍。检阅书中各目内容也并无康熙时期的内容。据此可以判断,此书成于顺治十八年,时当两朝新旧交替,故于两年后始刊刻印行,因为一般情况下,在无特殊原因时,不会相隔二年又重行增刻。姑存疑于此,以请教于版本学家。
【康熙】河南府志
(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刻本 , 二十八卷
孙居湜修,董正等纂。居湜字分庵,顺天府大兴(今北京市大兴县)人,由官前任邓州(今江苏郊县)知州,康熙三十二年(1693)升河南府知府,后又以直声把江西按察使。正字端撰,本府人,曾任汝阳县儒学训导,是顺治《河南府志》五纂修之一。
本府志书自顺治十八年修后三十余年,孙居湜又奉阎兴邦檄再修此志。孙知府和本府通判朱作舟首事,请郡绅董正、范焜及进士杨名远、举人董元辅四人,因旧志补缺详略,正讹删芜,三阅月而告竣。志甫成,孙居湜摆江西按察使去,张圣业接任,刊刻以行。
书凡二十八卷。前有修志檄文,张圣业、孙居湜、朱作舟、袁供各一序,目录。卷次如下:卷一凡例、修志姓氏、图考;卷二沿革;卷三星野;卷四疆域(附保里、土产);卷五山川(附关津、桥梁、形胜、水利);卷六风俗;卷七城池;卷八公署;卷九帝王(附后妃);卷十封建;卷十一田赋(附嘈河、驿站、仓、盐);卷十二学校;卷十三秩祀,卷十四书院(附义学);卷十五名宦;卷十六职官;卷十七乡贤;卷十八人物;卷十九科贡;卷二十孝义(附忠节、贞烈、贤淑、流寓、隐逸);卷二一古迹、寺观、陵墓;卷二十二至二十五艺文;卷二十六样异;卷二十七仙释、方伎;卷二十八杂志。
此志与顺治志无大区别。此时河南府仍领一州十三县,没有变化,故此书内容基本仍沿旧志,又续辑近三十年事于各目之后。与旧志不同之处在于目次的调整。首先明显地加强了封建礼教思想的地位。如旧志只学校一目,此志则新增秩祀、书院二目,各为独立一卷,与学校目并列。其凡例云:“泮宫、社学、祠祭,皆列代尊圣重道、养老崇德报功大典,今—一条明,特详志之,以见昭代盛举视历朝尤为美备”。与此相应,于人物提高了孝义的地位,将原有的游寓、隐逸二正目撤销,附于孝义目内,实为不伦不类。其它如墓合并于古迹,祥异单独立目,自成一卷,不再附星野之内,则较旧志为合理。
内容上,墨守成规,缺乏后修志书拾坠补阙之力。如职官、艺文等目陈陈相因,与前志毫无二致。在杂志目中新增纪书细目,收本府及属县著作八十种,可称新创,但纂者并无搜辑存留本郡文献之意,故将此等资料置于杂志内而不入于艺文,可知纂修人之陋。虽如此,毕竟有了新的内容,此中有路直纂修《洛阳县志》八卷,提供了明代佚志的资料。按明代洛阳县志今皆不存,此条记载,无疑有很大的价值。
此志书现存无多,河南本省只郑州市图书馆存有残本,(5一28卷)。
此书见《清史稿•艺文志补编》著录,下注“张圣业”三字。
【雍正】河南府续志
(清)雍正六年(1728)刊本 , 四卷
张汉纂修。汉,云南石屏州(今石屏县)人,康熙五十二年(1713)进士,授翰林院检讨,雍正二年(1724)来任知府。
张汉自述续修此书之经过云:“洛阳范博士百顺暨洛生家雄图董其役,先辑诸条例,予厘正删裁然后定,又命儿子辈校伪,以问锌人,区为四册;五阅月事乃罢”。
此次续志于旧志(即康熙志)内容不再重录,仅补增旧志缺漏部分,并新续近四十年事汇辑成编。四卷之目录为:卷一沿革,星野,疆域,山川,公署,田赋,驿站,河渠,颁赐,祥瑞,寇警,盐课,学校,秩祀,祭陵,宦迹,职官,名宦,乡贤,人物,科贡,经目;卷二史目,子目,集目,艺文;卷三艺文;卷四艺文,孝义,节烈,流寓,隐逸,古迹,仙释,杂纪,防汛,附志。共三十五目。
此志新增者为颁赐、经目、史目、子目、集目及杂志中的纪梦、纪诞、纪表、防汛等细目,而以艺文为主。按艺文在前二志中,仅以“文集”的形式出现,且多有遗漏,对本府著述,则根本未曾辑录。康熙志稍有改进,但挂一漏万,殊不足观,并将此等书籍置于杂志目内,没有提到应有的地位。此书则大为改观,将有关洛阳人的著作进行了较全面地搜集,按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整理编辑。经目分为易、诗、书各类;史目以朝代顺序排列,自周秦以迄明万历三十六年(1608)。每书有篇名、卷数及作者,并有简明提要;子、集二目则以人为准,上列作者,下注其书。至此,洛阳地区的文献始有较完整的著录,此功诚不可没。杂志中防汛细目,记载雍正二年(1724)以来的武备情况,包括兵丁、装备、铜银,是十分重要的资料。按河南府阻山带河,古来战守之地。但关于兵备情况,旧志从无记载,此次新增,实填补了本地志书一大缺门。惜只载雍正以后短短数年,是一遗憾。附志亦很可观,矿洞目概述本府所属州县的矿产资源及开发事宜,并涉及有明末卢氏“矿贼聚千人,蜂拥云从,势难解散”的资料。另载“郡中可惜者数事”,如龙门佛龛数千,破坏了自然面貌;登封汉柏三株,第三株伐于清初,滥剪使树木受灾;新安王乔洞钟乳石合成,如石,如土,如老树根,天然玲珑,但被人布列佛像等,种种破坏山林自然景观之事。又载有如泥池山中兰惠之属繁盛,陕州万锦滩桃树万余,春时花放如锦霞被野,俱无人赏识等有关植物花卉的自然资源的资料,以及本郡自然地质、地貌和植物、农作物的土宜情况。此等资料在河南方志中是少有的,殊觉珍贵!当然其补增亦有不足处。如人物、职官及古迹、山川等均较简单。而有关纪梦、纪诞、纪表,则全是有关帝王将相、天人感应,所谓”圣人有异相”等荒诞愚昧的记载,最不足取。
至于续修近四十年的内容,如田赋、盐课等目均较详细,很有价值。
总计本志书各目,标曰“补”者,1915条,续者1239条,增者1459条,但评略各异,例如补古迹者即618条,但一般只载名称,其余一概不载。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雍正二年(1724)陕州升为直隶州,并领灵宝、卢氏、阌乡三县,已不属河南府管辖,但此书仍旧将其包括在内。胶泥于旧志而不改。
【乾隆】河南府志
(清)乾隆四十四年(1779)刻本, 一百一十六卷首四卷。
施诚修,童钰、裴希纯、孙枝荣纂。诚字君实,浙江会稽(今绍兴市)人,监生,乾隆四十年(1775)来任知府。钰字二树,施诚同乡。希纯,本府人,恩贡。枝荣,本府人,副贡。
先是施诚来任前,知府王公已聘英山县(原属安徽省,今归湖北省)进士金序珽纂修郡志,历时未及半载,王因调守开封,遂将后事转托于继任。时当施诚故友童钰应河南巡抚阿思哈聘参与纂修河南通志后未归,施诚乃延其主修府志,又请本邑熟悉掌故的裴、孙二贡生协同编次。越二年,志书成。
全书一百一十六卷首四卷。前有施诚序,以及宋旧志、清顺治、康熙、雍正三志序十三篇,凡例三十三条,修志姓氏。目录为:首四卷圣制,卷一舆图,卷二沿革表,卷三星土志,卷四疆域志,卷五至六建置志,卷七至十六山川志,卷十七至二十三职官志,卷二十四田赋志,卷二十五户口志,卷二十六礼俗志,卷二十七物产志,卷二十八祠祀志,卷二十九学校志,卷三十至三十五选举志,卷三十六帝纪,卷三十七圣迹志,卷三十八至五十四人物志,卷五十五至七十六古迹志,卷七十七至一百零五艺文志,卷一百零六至一百一十一金石志,卷一百一十二至一百一十五经籍志,卷一百一十六祥异志。共计一百二十卷,立纲二十三,设目一百二十六。
此志书在所有现存河南方志中卷数为第一,鸿篇巨制,内容丰富,诸多优点。其体例因事制宜,如职官、田赋、户口、古迹、金石等分县编排;选举、人物、艺文、经籍、祥异等以时代为准。较之一般府志惟以县分列不知因事变化者,高明许多。山川目,一般志书大多陈陈相因,惟录旧志而已,此志认为”山川脉络支派非亲历不能详”,由孙枝荣躬为考订,“穷岩绝壑无不亲至”,认真地进行了实地考察,为本府境内山水志开一新局面,十分可贵。田赋、户口等门摒弃多数旧志专事抄录《赋役全书》的成例,皆按各属县自乾隆三十六年(1771)以来编审奏销实录分别注载。有关本郡文献,分金石,艺文、经籍三门。艺文据各种文体,分诗、赋等二十二细类;金石收石经与碑刻,经籍则按四部分类并仿《文献通考》、《郡斋读书志》例,分别著录,并述其大旨,撮以提要,以见梗概。以上三门,衡其质量与数量,均胜过多数旧志。河南府地区曾为帝王故都,天下胜地,遗迹特多,此志于古迹—一考订,备详源委,条次井然,为书数十卷册,可称浩博。
其凡例云:此次纂修“采技群书,自六经子史以至百家文集及天下志乘,无不细加搜讨,阅过书籍三万余卷”。查此书分量之大,内容之富,此言或非饰词,然仍不无疏漏。如唐宋名人寓居洛下者甚多,而书中流寓目所载寥寥无几。再如洛都风物遗闻,不绝于书,此志却以所谓“严、正”为由,竟将旧志原有的附志、杂志等门目删削,使此等重要资料失传,实为一大缺典。此书除原刻本外,尚有同治六年(1667)知府陈肇镛重校补刊本。肇据以乾隆志后百余年未有续修,且原刊本多朽合,多不可读,乃从藏书家处寻亲善本与钱少彭、于厚庵二人详为校对,朽蠢者修补之,错简者厘正之,散佚者重刊之,历时五月而事竣。此役只恢复原刊本,并未增续。
以上两种本子均流传至今。
此书见《清史稿•艺文志》、《八千卷楼书目》著录,卷数一百一十六,撰人施诚。《扬州吴氏测海楼藏书目录》亦著录,仅注一百二十卷(包括首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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