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完整 ·
凡例:
一、新编《景县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杂记组成。概述,综叙县情,总摄全书;大事记,纵贯古今,记述建县以
来的大事、要事;专志32篇,横列门类,纵叙史实。概述、大事记、人物、杂记,不用序列号。解放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
事记和有关专志
二、本志贯串古今,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为记述重点。上起力求迫溯起源,下限止于1985年,间有延于搁笔。
三、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实事求是地记述本县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
四、本志有记、志、传、图、表、录等,以记、志、传为志书的主体,图、表、录分附于各篇类目之中。
五、各专志采用篇、章、节、目、子目结构,按内容性质设篇,不受现行工作部门的限制,相属内容,均编入同一篇。
六、本志一律使用规范的语体文。概述,叙议结合;大事记,编年体和记事本末体相结合;其余均用记叙文体,只记事实,不作评述,寓观点于材料之中。
七、历史纪年,建国前,除记述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政权军队和群众团体的活动用公元纪年外,其余均用传统纪年,夹注公
元纪年;建国后,一律用公元纪年。本志所称“解放后”,系指1945年8月22日县城解放之后;“建国后”,系指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
八、政区及机关名称,均系当时名称,一般使用全称,简称加注。地名,除必要时用历史名称外,均用现行标准地名;历史地名,注明今地
九、各项数据,一般采用县统计局数字,建国后历年的各项数字,除工农业总产值及工业、农业产值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外,其
余均为当年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