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立足当代,统合古今,上限因事而异,适当追溯。下限断至1987年,大事记延伸至1991年。对1962年划归沙洲县的部分,简略记载至1961年。
二、全志以“总述”、“大事记”为卷首,专志各卷为主体,“附录”为卷尾。卷下一般设章背日3个层次,辅以图表。为加强宏观性记述除各卷设无题小序外,经济部类分别增设农业、工业、商业经济综合卷。
三、“人物传”根据“生不立传”的原则,收录对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已故人物,按其从事主要工作分类以卒年为序。“人物表”收录革命烈士省以上表彰的先进模范人物、立二等功以上的军人和扭任地、师级以上职务及具有高级职称的各界人物名录。
四、所录资料采自历史档案历代志书和社会调查,并注意吸收有关方面的研究成果。各项统计数字,以市统计部门的资料为主。
五、历史纪年,辛亥革命前用朝代年号,之后用民国年号,均夹注公元纪年(每节中同年号一般仅注首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简称“建国”后),用公元纪年。记述中的“解放前”“解放后”,以1949年4月22日本市解放为界。
六、计量单位,一般采用国务院1984年3月4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历史上使用的计量单位名称则照实记载,有换算值者,用括号注明其换算值。对1949~1953年的币值,已折算成新人民币,文中不再另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