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大小: 170M ·无篇前彩图,上下册完整 ·
凡例:
一、本志为全面记述烟台历史和现状的资料性著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
二、本志采用述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卷首设概述和大事记,卷末设附录,主体部分按事以类从的原则立51编,各编结构取章节体,分章、节、目、子目4个层次。
三、本志时间断限,上起1810年,下至1985年。为彰明因果,反映规律,个别编次适当上溯或下延。大事记下延至1990年。
四、本志记事的区域范围,基本以1985年烟台市行政区域为限。志书中“全区”、“区内”和“全市”所指的范围随区划的变动而异:40年代初至1950年5月指胶东区行政公署所辖区域;1950年5月至1956年3月,指莱阳专署、文登专署和烟台市所辖区域;1956年3月至1958年5月,指莱阳专署和烟台市所辖区域;1958年6月至10月,指莱阳专署所辖区域;1958年11月至1983年10月指烟台行署所辖区域;1983年11月起实行市管县体制,“全市”系指所辖的县、区和代管的县级市。
五、纪年和称谓,民国以前用中国历史纪年,夹注公元纪年。中华民国起用公元纪年称谓一律按当时通称书写,必要时加注;名称较长的,在每编首次出现时用全称,重复出现用简称。
六、行文、数字,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新公布的《简化汉字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为准,计量以中国国际单位制推行委员会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单位名称与符号方案》为准,个别数字仍保留当时的计量单位。
七、人物编设传、略、名录,记载古今对本市社会影响较大的过世人物。所记人物不分客籍和本地籍,以卒年顺序排列。卒年同则按生年先后为序。
八、本志所用资料主要由本市各有关部门提供,部分取自历史档案、图书报刊、旧方志和口碑材料,一般不注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数据,要取之统计部门和各业务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