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采取求实存真的方针,客观地记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历史与现状。
二、本志系三门县第一部县志,以记述本县建县以来行政区划内的事件为主,对历史上曾隶属宁海、临海两县时的重大事件,亦作简要记载。
三、本志记述重点放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突出时代特点和滨海县的特色。
四、本志贯通古今,上限起自秦代,下限断至1988年。
五、全书由概述、大事记、专志各编、人物、丛录组成,计27编、119章、425节,采用志、记、传、照片、图、表、录7种形式。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前,采用中国历史纪年,在各章节首次出现时,用括号注明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简称建国后,用公元纪年。解放后,指1949年2月17日三门解放起。年月日的记载,凡用汉字书写的为阴厉,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为阳历。
七、本志所用专有名词、称谓时间数字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引文注释等均按志书书写规约撰写。有些常用特定历史名词则用简称,在括号内注明。全志数据一般以县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为准,如县统计局缺项,则采用其他单位的有关统计数字
九、立传人物以本籍的、近现代的、在县内有影响的人士为主,只记事迹不作评述。以卒年为序排列。
十、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不专立编章,分别载于有关编章或《大事记》中。
十一、政区及机关名称,均系当时名称。地名除必要时用历史名称外,均用《三门县地名志》所用标准地名。
十二、全书资料,取自各级馆藏档案、报刊、图书、历史文物、旧县志、宗谱,以及编写专志部门提供和调查采访的资料,一般不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