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力求全面、准确记述唐河县自然与社会的古今面貌。
二、时限以贯通古今,详近略远为原则,上限不一,除人物、附录外下限断至1985年,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历史与现状。区限以现行唐河县政区为界,兼顾历史不同时期的政区界限。
三、体裁采用序、述、记、志、传、图、表、录以志为主。全志立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附录五部分。除概述和附录外共设31篇.篇下设章、节、目诸层次。
四、专志以事物性质分类为主,兼顾社会分工,不受行政隶属关系限制。横分门类纵陈史实。
五、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纪事本末体为辅,纵记县内古今大事、要事。
六、人物分设传记、表录两部分。收录对象以近现代为主、正面为主、本籍为主。传记排列以传主卒年先后为序,坚持生不立传原则。
七、本志除援引旧书刊和碑碣原文外,采用现代规范语体文,使用国家统一颁布的简化字,个别有特定含义的用繁体字。
八、历史纪年,中华民国及其以前沿用历史习惯并夹注公元;惯用公元系事者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使用公元纪年解放”,指唐河县解放的时间—1947年11月20日。
九、现行地名以地名普查委员会公布的名称为准,历史地名沿用当时名称,使用已不用的古地名时夹注现名;历代官职、机构用当时、当地历史惯称;人物直书其名不加褒贬之词,有时冠以职务、职称。
十、常用述语,第一次出现时使用全称,以后出现时用简称,并加以注明。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简称建国前后),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简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华民国(简称民国)。
十一、数字书写,公元纪年、中华民国纪年、记数与计量用阿拉伯数字;夏历和清代以前历史纪年、星期几和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邻近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的用汉字。
十二、计量单位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援引当时通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采用标准计量单位。
十三、建国后国民经济各项数据以统计部门的资料为准,某些单项数据由部门提供。
十四、本志资料主要来自各级档案馆、图书馆和县直部门专业志、乡镇志,也有一部分是走访知情人的口碑资料,均经考证,一般不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