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完整 ·
一、本志结构为专卷并列体。设大亨记、地理、政党、政事、法制群众团休、军事、农业、棉花、畜牧、水利、林业、乡镇企业、工业、能源、交通邮电、商业、科技、税务财政、金融、经济管理、教育、文化艺。
术、文物胜迹、卫生体育、人民生活社会保障、人口民族、风土民情、人物等29卷,此为志之主体;卷首设概述,介绍全县概况;志末设附录,收录重要文献。
二、本志上限不封顶,尽可能追溯到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1985年,但为了能较充分地反映社会上正在发展中的改革情况,附录中特设“补记”,着重记述1986、1987年改革成果。
三、本志记事贯彻“详近略远,立足当代”的原则,侧重记述建国以来的史实,特别详载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苹”、“开放政策对社会带来的巨大变化,以体现时代特色。
四、本志在农业卷外另设棉花卷,在文化卷外另设文物胜迹卷,以显示地方特色。
五、本志立传人物概为谢世者,但在记事中不受此限。入传人物以本籍的、正面的、近现代的为主,以树立典范,彰往昭来。也有个别奸究人物,陈其劣迹,用作反面教员。名次排列以传主卒年为序。当代县藉人物,仅列简表,名次以笔划为序。卷后列以县籍古代名人茼介,以示县内人文之盛,并起索引之效。
六、本志纪年,中华民国以前以中文数字书写,民国时期以阿拉伯数字书写,且均加注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志文中均简写为建国后”)用公元纪年。
七、本志度、量、衡单位均采用公制,统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八、本志记述历史事件时所用地名,服从历史称谓,必要时加注现名。
九、本忐所用数据,均以县统计局统计数字为准,统计局没有的数字,则采用有关部门的统计数字。
十、本志记述用语体文,需引用古书的,则忠实于原文,不妄加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