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存真求实,详今略古,力求全面系统地反映郴州市的历史和现状,做到思想性、科学性与资料性的统一。
二、时间断限:上限一般始于1840年,下限断至1989年,少数事物适当上溯下延。
三、记事范围:建市前以城关镆的行政区域为主要记事范围,建市后以各个时期实际行政区域为记事范围,但不含郴县驻市事物。
四、全志釆用述、记、志、传、录等体裁,以志为主体,附以图、表、照片,以求立体反映全貌。
五、门类设置不受部门行政隶属关系的制约,以科学反映全市基本面貌为准则,分门别类加以编纂。
六、地名称谓,以事件发生时的地名为准,嗣后若有变更,加注1989年使用名称。
七、朝代名称、历史纪年、数字书写、名称运用均按1987年1月1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七个单位联合发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和《〈湖南省志〉编写行文通則》书写;新中国成立前的度量衡沿用各历史时期使用的计量单位;新中国成立后的度量衡,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八、本志数据多出自统计部门。工业、农业总产值和工农业总产值按1957、1970、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其他价值指标按当时价格计算。发展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新中国;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简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国共产党郴州市(区、镇)委员会,简称市(区、镇)委。其他简称在文中注明。
十、入传人物,以本籍人为主,客籍人为辅,排列以卒年为序。
十一、本志资料,已经反复核实,一般不交待出处。